一是制定處置管理辦法。根據《青陽縣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結合青陽縣實際,出臺了《青陽縣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細化、完善了國有資產的處置程序,規定了國有資產處置適用的情況、各級單位的權限以及申請審核流程,確保國有資產處置合理合規,有效的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
二是加強國有企業管理。為確保縣屬國有企業健康、有序發展,按照現代企業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的董事會、經營層、監事會制度,根據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青陽縣實際,制定縣屬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全縣共11家企業參與改制。每家企業委派一名股東代表,一名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一名董事會成員,三名監事會成員,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企業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三是加強國有資產登記。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和市財政局《關于做好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和召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上機培訓會議的通知》要求,青陽縣順利的完成了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系統中產權登記上報的事業單位共69家,資產總額為87944.45萬元,負債總額為22742.37萬元,國有資產總額為65201.08萬元。
四是開展國有資產清查。為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財政廳要求,縣財政局組織開展2016年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共135家單位參與此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其中:在職人員4041人,離退休人員1900人,其他人員382人。全縣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賬面數為971,128,262.11元;負債賬面數為201,824,845.27元;資產清查數為976,058,817.66元;負債清查數為197,258,329.25元。全縣共清查出資產盤盈73,043,159.93元;資產損失68,112,604.39元;往來款呆賬1,211,044.16元。
五是加強國有資產處置管理。青陽縣首批處置公務用車于9月19日高溢價成交,成交額84.7萬元,溢價53.5萬元,平均溢價率171.47%。青陽縣處置公車實行現場看車、現場報名、網絡競價的方式,收效顯著,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明顯。據悉,本次公車處置自8月19日發布公告,到8月23日可現場看車、現場報名,時間跨度長達一個月。因此,意向方可以輕松把握交易的各個環節。同時,意向方可以在任何一個能登錄互聯網終端的設備上報價,方便了意向方。另外,本次公車處置嚴格按照國有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了報批、評估、備案等手續,進入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社會公眾可以全程監控車輛報價情況,接受社會大眾的監督。同時,該縣公務用車處置充分利用現代互聯技術,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發布車輛信息,微信看車瞬間閱讀量超過2000人。利用網絡競價,意向方可以足不出戶就參與報價,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社會反響良好。
六是加強安置房處置管理。按規定,拆遷安置房竣工后,交國資委。待回遷時,由征遷辦申請領取房屋。所有安置房信息登記造冊,其中閑置房皆貼有國資委標簽,并拍照留底。目前登記的有青山新城東西南區,光明新村三期。其中,青山新城東西區共86套閑置住宅房,105套門面用房。光明新村三期共244套住宅,其中203套已安置;216套儲藏室;40套車庫;35套門面用房。青山新城南區共270套住宅,其中227套已安置;251套儲藏室;24套車庫;48間門面房。光明一期、二期,和平新村安置房正在清查中。對于審計出的資料進行再次核查,有疑問的房屋進行了實地勘察,確保不錯登,不漏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