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激勵全縣各級黨組織及廣大黨員干部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打贏脫貧攻堅戰,近日,太白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在脫貧攻堅主戰場上實施六項制度的通知》,確保按期實現“兩年脫貧攻堅、三年鞏固提升”的脫貧目標任務。
一、實施脫貧攻堅督查通報制度。堅持問題導向,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全縣精準脫貧階段性任務實行按月督查通報制度。每月將督查情況及時匯總,反饋督查意見,撰寫督查報告。
二、實施脫貧攻堅鼓勵激勵制度。對按要求時限“脫貧摘帽”的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優先提拔重用,對扶貧實績突出的優秀干部給予重點培養和優先提拔,對長期駐村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群眾公認的“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人員,優先評選先進。
三、實施脫貧攻堅能上能下制度。對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任務;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違反貧困縣約束規定,發生禁止作為事項;違反貧困退出規定,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低于90%,幫扶工作群眾滿意度低于80%;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當事人堅決予以責任追究。
四、實施脫貧攻堅容錯糾錯制度。對在落實上級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中,出現工作失誤和偏差,但經過民主決策程序,沒有為個人、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且積極主動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在推動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中,因大膽履職、推進任務落實中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在化解矛盾焦點、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因勇于破除障礙、觸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損失或引發信訪問題等情形進行容錯糾錯。
五、實施脫貧攻堅群眾滿意度測評制度。從作用發揮、任務落實、工作作風、幫扶成效等方面對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脫貧攻堅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
六、實施脫貧攻堅考核評價制度。把貧困人口數量減少,貧困戶收入增長情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退出精準度情況,貧困村“脫帽”等情況作為考核鎮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工作實績的主要指標;把產業扶貧情況、資金投入情況、精準幫扶情況作為考核部門的主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