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對接“放管服”改革,調整部分行政審批事項。今年 5月起,在進一步取消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背景下,對企業代理記賬行政審批事項流程進行修改。改變后,財政部門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之后再進行代理記賬審批。
二是開展執法案卷自查,深化法制財政建設。對2014-2015兩年期間完成監督檢查案卷進行自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檢查重點主要包括事實是否清楚、主要證據是否完備、適用法律是否準確、程序是否合法等,以及是否立卷歸檔,文書制作是否規范、案卷保存是否合乎要求。
三是梳理權利清單,透明行政事業性收費。積極對接市財政局,對現有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進行全面梳理,為今后向社會公開做好準備。及時修訂印發長寧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