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縣直單位自查、國資局檢查、第三方清查,保康縣對全縣242家行政事業單位開展了資產清查工作,摸清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家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保康縣行政事業資產清查總額為204,731.09萬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清查總額為46,971.28萬元;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總額為157,759.81萬元。
其中經核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由于購置時間較長現已壞損無物、已毀損報廢無使用價值及房屋建筑物存在出售等原因,清查調整減少實物資產8,497.90萬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由于固定資產盤盈根據固定資產盤點單、盤盈情況說明、盤盈價值確定依據(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類似資產的購買合同、發票或竣工決算資料)等因素,清查調整增加實物資產19,442.23萬元;增減相抵清查調增資產10944.33萬元。
此次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創新管理的方式方法,盤活資產存量,監管資產流量,優化資產總量,規范資產管理,推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實現科學化、精細化奠定基礎資料;同時也為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依法履行職能、加強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提供堅強有力的物質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