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5與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之后,7月1日,廣西稅制改革再度發力,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與全國同步實施。
此次改革涉及廣西30個資源稅品目,包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列舉名稱的13個資源品目和未列舉名稱的17個資源品目。
改革后,從計征方式看,30個品目中,除粘土、砂石、耐火粘土仍維持從量計征外,其余均改為從價計征;從稅率設計方面看,我區已按照改革前后資源稅費基本平移并略低的原則設計資源稅適用稅率,企業的總體稅負較改革前將有所減輕。
此次改革有利于理順我區資源稅費關系,建立規范公平、調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資源稅制度,有效發揮資源稅在組織收入、調控經濟、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作用。據廣西財稅部門測算,此次改革預計每年將減輕企業稅負約2.0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