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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九期)國債、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三期)、2015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債券(四期)、2015年青島市政府一般債券(四期)將于2015年12月24日支付利息。為做好上述債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九期)國債證券代碼為“101019”,證券簡稱為“國債1019”,是2010年6月24日發行的10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3.4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債券本次可獲利息1.705元。
二、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三期)證券代碼為“109123”,證券簡稱為“廣東1403”,是2014年6月24日發行的10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4.0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債券本次可獲利息2.025元。
三、2015年海南省政府一般債券(四期)證券代碼為“109256”,證券簡稱為“海南1504”,是2015年6月24日發行的10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3.6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債券本次可獲利息1.805元。
四、2015年青島市政府一般債券(四期)證券代碼為“109260”,證券簡稱為“青島1504”,是2015年6月24日發行的10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3.6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債券本次可獲利息1.805元。
五、本所從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3日停辦上述債券的轉托管及調帳業務。
六、上述債券付息債權登記日為2015年12月23日,凡于當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債券的投資者,享有獲得本次利息款項的權利,2015年12月24日除息交易。
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財政部撥付的上述債券利息款項后,將其劃入各證券商的清算備付金賬戶,并由證券商將付息資金及時劃入各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