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河南銀保監局新鄉分局發布處罰通告:封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挪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等違規被合計罰款67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52號)顯示:封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主要有以下違法違規事實(案由):(一)集團客戶債券投資未統一授信,集中度超監管規定;(二)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挪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新鄉銀保監分局依據(一)《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條,《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風險管理的通知》第一條,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貸管理嚴禁違規放貸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該行作出合計罰款6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53號)顯示:張俊杰對封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集團客戶債券投資未統一授信、集中度超監管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新鄉銀保監分局依據《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條,《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風險管理的通知》第一條,《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其作出警告,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54號)顯示:陳志華對封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挪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新鄉銀保監分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貸管理嚴禁違規放貸的通知》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其作出警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55號)顯示:王建軍對封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集團客戶債券投資未統一授信,集中度超監管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新鄉銀保監分局依據《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條,《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風險管理的通知》第一條,《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其作出警告,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