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記者從清風信陽微信公眾號獲悉,近日,信陽市紀委監委對羅山縣山店鄉麻田河河砂資源遭盜采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從嚴從快進行了責任追究。
通報如下:
2020年7月以來,在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信陽兆霆工程有限公司與山店鄉政府、羅山縣寶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河道清淤河砂回購協議,在羅山縣山店鄉陳樓村舒洼組境內麻田河河道非法采挖河砂8192.42方,評估價值為44.23萬元。
近兩個月的非法采砂未得到有效制止,充分說明羅山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強,相關職能部門及山店鄉政府執法不力、監管不嚴、履職不到位,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羅山縣委縣政府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責成羅山縣委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給予羅山縣委常委、統戰部長,麻田河縣級河長葉德朝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羅山縣政府副縣長杜勇政務警告處分。
經羅山縣委縣紀委研究,給予羅山縣寶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沈旭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寶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支部書記職務;給予山店鄉人大主席杜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照相關程序罷免山店鄉人大主席職務;給予山店鄉黨委書記韓勇、鄉長涂鵬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水利局河砂辦黨支部書記楊平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胡慶啟黨內警告處分,免去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山店鄉黨委紀委給予山店鄉陳樓村黨支部書記陳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山縣公安機關對相關涉事人員進行了立案偵查。
羅山縣山店鄉麻田河河砂資源遭盜采問題充分說明羅山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對生態環境問題重視不夠,對濫采河砂管控不力,貫徹中央大政方針、執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執行不徹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引以為戒,認真汲取教訓。(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鑫 通訊員 汪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