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28日召開的2021年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獲悉,會議下發了《2021年全市生態環境工作要點》,明確提出將探索制訂鄭州市碳達峰行動計劃,在全省做到率先達峰。
2021年,全市生態環境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退出全國168城市后20位”的成效持續鞏固提升;國控斷面、省控斷面水質達到國家、省定目標,城區河流水質持續改善,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保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不發生因企業違法排污和其他突發事件處置不當引發的生態環境污染事件,實現輻射事故零發生率。
2021年,鄭州市將統籌謀劃一批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探索制訂鄭州市碳達峰行動計劃,在全省做到率先達峰。碳達峰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達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碳中和是指企業、團體或個人測算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然后通過植物造樹造林、節能減排等形式,抵消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今年,鄭州市將在全面摸清二氧化碳排放歷史、認清排放現狀、分析排放趨勢、研判峰值目標的基礎上,分解落實目標任務。開展中長期碳中和研究,確定總量控制目標,適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加強污水處理和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淘汰火電、耐材等行業落后低效產能。
突出以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創建為統攬,啟動謀劃創建工作思路和規劃,推動各區縣(市)率先開展國家、省生態文明示范縣(市)創建。協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和生態文明建設,持續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和建設,推進國土空間綠化提升。
將繼續優化能源結構,優化產業結構,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積極發展新能源,持續壓減化石能源消費,推進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持續保持“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推動渣土車、水泥罐車、重型貨車和出租車(含網約車)、物流車“3+2”新能源車輛替代,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
大力實施“治氣、治水、治土、治廢”四治行動。推進氮氧化物與氨逃逸“雙控”,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進VOCs企業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雙控”,開展“一企一策”深度治理,大力推進低(無)VOCs原輔材料替代;深化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開展黃河灘區治理,退耕還濕。深化飲用水源地保護。做好新增河流斷面水質達標工作。深化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加強與許昌、開封、焦作、新鄉溝通協調,推動建立大都市圈4+1聯防聯控機制;嚴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力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0%以上。開展地下水環境風險評估,逐步推進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以無廢城市創建為抓手,不斷提升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記者 裴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