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積極應對疫情,確保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價格平穩有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漯河市出臺措施規范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增強社會責任感,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經營中,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相互串通,哄抬價格,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經營者要明碼標價,要真實明確標明商品零售價格等內容,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相關經營者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應當強化行業自律,倡導誠實守信。
近期,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力度,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并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廣大群眾發現價格違法線索,可以撥打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