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北京銀保監局公布三張針對北京銀行(601169,股吧)及其兩家分支機構的大額罰單,總金額達66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7月11日。
其中,北京銀行因同業投資對資產轉讓業務承擔回購義務,同業投資資產風險分類調整不及時、延緩風險暴露,收費管理政策執行不嚴、違規收取相關費用,個人貸款自主支付管理薄弱、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房市,北京銀保監局責令北京銀行改正,并給予合計1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張華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北京銀行北京分行則是因違規發放貸款、延緩風險暴露,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回流用于歸還股東投入土地款,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責令北京銀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給予合計39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該行負責人周岳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天眼查信息顯示,2016年4月27日,北京銀行北京分行的負責人由張東寧變更為周岳,2020年4月14日,該分行的負責人又由周岳變更為戴煒。
而北京銀行中關村(000931,股吧)分行因服務收費“質價不符”、向客戶收取不合理費用,貸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貸款資金轉存定期存款并續作存單質押貸款,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責令北京銀行中關村分行改正,并給予合計1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藍鯨財經注意到,此次處罰重點包括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樓市。今年以來,監管機構已多次重申防范銀行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樓市。
7月11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深入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依法嚴厲打擊資金空轉和違規套利行為。當前特別要強化資金流向監管,規范跨市場資金往來和業務合作,嚴禁銀行保險機構違規參與場外配資,嚴查亂加杠桿和投機炒作行為,防止催生資產泡沫,確保金融資源真正流向實體經濟中最需要的領域和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