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車輛已在開封“檢測”審過且發放了“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書”,可到了商丘卻被交警發現該車 “脫審”遭罰款扣分。最近,商丘市民李先生遭遇這樣的煩心事兒。他聯系審車公司卻被告知,車輛當時確實沒通過,發合格證后需復審。
李先生萬般無奈,只得在商丘進行二次審車。7月6日,李先生向猛犸新聞·東方今報求助此事,希望能得到對方一個滿意答復。
異地審車 成功領取“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看,這機動車合格標志我保留著呢。”商丘市民李先生告訴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2019年12月份,因一些原因,他被滯留在開封市。期間,他的豫N牌照汽車到了年審,經詢問,可以跨地區在開封市審驗。12月28日,李先生帶車來到開封市路通公司審車,并交了300元檢測費。
工作人員很快就把李先生的車領上了檢測線。檢測通過后,工作人員給他打印了“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行駛證副本也打上了合格的字樣。李先生記得一個細節“他們沒有開具發票”。第二天,李先生接到路通公司打來電話稱,他的行駛證副頁已經破爛,需重新辦理。
2020年1月17日,李先生趕回商丘補辦了新的行駛證。1月18日,李先生來到路通公司,把行駛證交給工作人員。“當時我問工作人員,我的車用不用重新上線,還用不用再來一次,她說不用。”得到肯定的答復后,李先生認為自己的車已經順利審驗過了,便把頒發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貼在車前擋風玻璃上。
貼著“車檢合格證” 車輛竟處于“脫審”狀態
今年6月19日,李先生駕車去虞城縣辦事時,被交警攔下。交警用警務通查驗后,告知他的車輛屬于脫審狀態,按照規定開具了記3分罰款200元的罰單。李先生感覺一頭霧水,自己的車子明明審驗過關,而且還有 “機動車合格標志”啊。
李先生趕緊電話聯系了路通公司的一李姓負責人。“他說我的車當時沒審過,說工作人員會通知我,是我給忘了”李先生說,但自己1月18日從路通公司回來后,再也沒有接到對方的任何電話通知,“很明顯,他們是在推脫責任。”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見到了李先生展示的開封市路通檢測公司提供的車標等。記者注意到上面有:豫ND09#車,檢驗期至2021.12.6日止字樣。正面是一個藍色的“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標志。
車檢公司回應:先發合格證再復審希望退錢了結此事
7月7日上午,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電話采訪了開封市路通檢測公司一李姓負責人,他解釋說,當時李先生審車時找的有個關系,車輛當時沒有審過關,工作人員說通知了車主,車主說沒有接到通知,也可能車主忘了。
對于沒有審車過關為何先頒發“檢驗合格證”的問題,李姓負責人稱,他們這里是先發合格證,然后再復審。“車主李先生沒有復審,才出現這種情況。”
李姓負責人還希望記者幫忙做李先生思想工作,該公司同意退還300元的審車費,讓他或者家屬去及時領取,將這件事情徹底解決。
事主希望:需要對方誠懇的態度和道歉
對于李姓負責人“先領證,后復審”的說法,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先后詢問了商丘市交警部門和商丘市一家機動車監測站,他們都表示,這種做法是嚴重的違規行為,也是絕對不允許的。
目前,李先生的汽車已在商丘市進行了二次審驗,并已經過關。李先生表示,他不在乎是否退費,在乎的是路通公司的處理態度,車輛因脫審而受處罰,給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需要的是一個誠懇的態度和道歉。”記者 陳濤 見習記者 倪政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