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7日電 針對媒體《駐馬店遂平法院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的報道,“遂平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16日發布通報稱,經核實,該判決書確實存在13處錯誤,法院擬對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張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張劍向當事人登門道歉。
通報稱,近日,今日頭條號“河南聯播”發布《駐馬店遂平法院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報道遂平縣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決書中卻有“13處明顯錯誤”,遂平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網上反映的情況,立即進行核實。
通報稱,該判決書內容為原告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被告韓新建等金融借款糾紛一案。經核實,該判決書確實存在13處錯誤,其中,11處是將被告韓新建的名字誤寫為韓建新,另2處將金額數字書寫錯誤。法院立即啟動糾錯機制,于2019年10月11日作出補正裁定,對判決書中的13處錯誤予以糾正。同時啟動問責程序,經研究決定,擬對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張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張劍向當事人登門道歉。
通報表示,為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遂平法院將在全院開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訓,改進工作作風,狠抓辦案質量,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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