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6月18日訊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金華監管分局對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金銀保監罰決字〔2019〕11號)。
決定書顯示,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陳文學,該行存在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審批的違法違規事實。
金華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罰款人民幣8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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