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7日公布了臨汾銀保監分局對建設銀行霍州東大街支行(原建設銀行霍州鼓樓東街分理處)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臨銀保監罰決字〔2019〕9號)。
決定書顯示,建設銀行霍州東大街支行(原建設銀行霍州鼓樓東街分理處)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胡澤慧,該支行存在金融許可證遺失后,沒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的違法違規事實。
臨汾銀保監分局依據《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建設銀行霍州東大街支行(原建設銀行霍州鼓樓東街分理處)警告并罰款3萬元,對建設銀行臨汾分行副行長王云龍罰款5萬元,對原建設銀行霍州鼓樓東街分理處時任主任秦維國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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