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青海監管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保監罰決字〔2018〕1 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李開貞,該分行存在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職、貸款發放不審慎、向問題企業發放貸款;貸后管理不嚴致使信貸資金被挪用歸還他行貸款的違法違規事實。
青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罰款人民幣5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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