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取“伙食費”不標明價格,近日,北京奧蘭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遭北京市東城區發改委處罰。
東發改檢處 [2019] 12號行政處罰書顯示,北京奧蘭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北京市東城區東城區西花市大街8、10號經營時,違反了原國家計委《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8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 收取“伙食費”不標明價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北京市東城區發改委對北京奧蘭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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