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公布了關于對江油市科達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京建法罰簡(市 )字 [2018]第020526號)。
決定書顯示,該單位施工的位于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的北京新機場生活保障基地首期人才公租房項目,勞務分包施工單位江油市科達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已進場施工人員105人,施工現場僅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責令江油市科達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限期3日內改正,處1000.00元的罰款。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