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荊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及公民信息泄漏案件。該案以順豐員工為信息泄露主體,快遞代理商、文化公司、無業(yè)游民、詐騙犯罪分子等多方參與的黑產鏈條。在法院判決書中,共公布了19人的判決結果。其中順豐員工11人,圓通代理1人,順豐員工家屬1人,無業(yè)人員5人,文化公司負責人1人。
此案查獲涉嫌被泄漏的公民個人信息千萬余條,涉及交易金額達200余萬元,同時查獲涉及全國20多個省市的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網絡群。(根據法庭查明,嫌疑人涉案金額在數十萬元,以杜某最高為16萬元,其余人從幾千到兩三萬不等),19名嫌疑人被判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荊州市沙市區(qū)解放路派出所在對轄區(qū)企業(yè)進行安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順豐荊州某網點倉管汪某頻繁登陸公司內部系統查詢,有較大嫌疑。民警調查發(fā)現,汪某夫婦每天都會查詢大量用戶信息,包括地址、電話號碼、姓名等,錄入表格,發(fā)送給一個叫“小何”的人。
荊州市公安局民警將汪某夫婦抓獲。根據其交代,從2015年10月起,有網名為“小何”的男子與其聯系,以每條兩元的價格購買其公司的客戶信息。夫妻倆見財起意,先后共向“小何”出售其幾千余條客戶信息,非法獲利近萬元。后經法庭調查查明,汪某夫婦出售個人信息4000余條,獲利8497元。
根據警方的調查,汪某夫婦口中的“小何”,真實身份是河北順豐公司的快遞員,真名叫杜某。法庭判決書顯示,杜某截至2016年底被抓的一年多時間里,共出售用戶隱私1.9萬余組,獲利16萬余元,
本次被判決的順豐11名員工當中,包括安保部主管、市場部專員、倉管、快遞員等多個部門多個職責,窩案特征十分明顯。其中,李某是順豐石家莊分公司安保部主管,在聽說杜某“出賣面單掙了不少錢”之后,不但沒有制止,自己還參與其中,指使杜某向張某、田某出售用戶隱私,并向多名快遞員要求提供用戶隱私,借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