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網站4月10日發布消息稱,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2017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的公告》,2017年督察新發現閑置住宅用地3148宗,23.8萬畝,督促地方加大盤活處置力度,加快住宅項目開發建設,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
在“嚴格督察違法占用耕地突出問題”一項,公告稱發現陜西、甘肅在延安新區、蘭州新區存在“削山造城”,大規模違法違規開發未利用地等突出問題,已督促地方政府整改糾正,構建科學適度有序的用地開發格局,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削山造地的現象也發生在甘肅省蘭州市皋蘭縣,當地政府與甘肅浙云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的一份合作開發《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后,實施規模空前的移山、毀田、造地建園區,涉及面積達1萬多畝。
整理后的土地開裂,水土流失嚴重
其中,毀損基本農田1800余畝,而中途因故停工,造成水土嚴重流失,環境惡化,直接損失達數億元。
為何皋蘭縣在國家再三強調“推進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確保到2020年全國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15.46億畝”和保護青山綠水的大背景下,一片片農田、一座座山嶺、草原植被大肆改變,落得變成荒漠一片?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在皋蘭進行了詳實的調查。這是一個非正面的“愚公移山”故事。
“暗箱操作”2.55萬畝土地
3月19日,記者來到皋蘭縣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所在地,踏入現場,仿佛置身在無邊無際的荒漠之中,“黃沙莽莽,荒蕪無邊。昂首看天,天空沒有一絲云煙。”這就是萬畝山嶺、草原、植被、良田被毀滅后的場景,令人難以置信。
從衛星地圖上看,皋蘭屬丘陵地貌,境內梁峁溝壑縱橫,缺乏平整開闊的土地空間。地勢為北高南低、西高東低,呈西北向東南傾斜,以山脈連綿、溝壑密集為主要特征。如果要在地面搞建設,的確需要開挖山體,別無選擇。在自然地理環境面前,沒有構建起國家要求的科學適度有序的用地開發格局,這是一個災難性后果。
據知情人透露,皋蘭縣域土地利用匱乏,經濟發展滯后,以倉儲、物流、加工、制造、配送、環保等產業基地為名“包裝”后,通過推荒山、填溝壑、毀草原、占耕地等方法來招商引資,整理開發后的土地再出讓獲利。
“為了加快地方經濟發展,實現地企雙贏。”皋蘭縣政府(甲方)與甘肅浙云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乙方)簽約了一份《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以下簡稱“開發協議書”)。簽約時間為2013年7月2日。該協議是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幾經周折,獲取到的 “內部”資料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甘肅浙云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云海公司”),注冊登記時間為2013年7月9日;注冊資金5000萬元;經營范圍為市政投資,園林綠化,土地開發,水電開發,工程機械設備、機械配件、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就是說,浙云海公司登記注冊時間是2013年7月9日,而雙方簽訂的開發協議書時間是2013年7月2日。
顯然,浙云海公司在完成注冊登記的7天前,皋蘭縣政府就已經與浙云海公司達成協議;另外,浙云海公司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取得土地整理開發資質,不具備土地開發整理開發資格。
開發協議書中甲乙雙方約定,按照“造供分離”的合作模式和“整體規劃,統一開發,分步實施,梯次推進”的原則,甲方提供優惠條件,乙方負責先期投資約10億元,同步實施西環路路基建設和周邊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在水阜鄉水秦快速通道東側至三川口工業集中區正大飼料公司一帶開發整理土地約17平方公里(2.55萬畝),并完成西環路路基建設工程,項目分兩個階段實施。造地階段,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對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工程進行公開招標。乙方通過參與招標,取得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全額墊資完成西環路路基建設和周邊土地開發整理工程。供地階段,由甲方以法定程序,對項目所造土地進行公開出讓。
公開資料顯示,皋蘭縣轄4個鎮、3個鄉,有71個行政村和3個社區。總面積2476平方公里,總人口約19萬。皋蘭縣城區面積約6.5平方公里,西環路整理開發土地將是皋蘭縣城區近3倍。即便皋蘭縣城區整體搬遷到西環路所開發土地上,也是綽綽有余。
開發協議書還約定,(該)項目開發區內的荒山、荒溝等國有未利用土地,甲方按項目規劃設定的不同土地使用性質,以工業用地1.6萬元/畝、商業用地3.2萬元/畝收益。
若土地成交價高于掛牌價1.4倍以內,國有未利用土地甲方按工業用地1.6萬元/畝、商業用地3.2萬元/畝收益。其余出讓收益返還給乙方用于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建設:若出讓土地成交價高于掛牌價1.4倍以上,每高于掛牌價1.4倍1個百分點,甲方收益按實際出讓土地性質的區域指導價相應增加1%,其余出讓收益返還給乙方用于基礎設施建設,農用地(耕地、林地)甲方不再收益,若乙方通過競買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則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按照雙方認可的金額向乙方給付施工成本、費用和利潤。其中,甲方負責從西環路建設工程專項資金中給乙方補償2000萬元,由乙方用于道路征地和路基建設工程。
(該)項目開發區域內的基本農田,由甲方發改局負責以農業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立項報批,乙方負責整理。整理完成后,由甲方負責轉為建設用地。在土地報批轉性期間,甲方可將土地流轉給乙方用于農業項目使用。完成報批后,甲方以取得土地的成本價為乙方發給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若不能報批,則甲方繼續流轉給乙方用于農業項目使用。
(該)項目開發占用的其它耕地,由甲方負責以成本價取得(甲方不再收益),與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連片開發整理,并按照甲方“總量不變,占一還一。完善配套,提高質量”的原則要求,完成占用耕地“占一還一”置換工程后交付甲方,由甲方流轉給乙方用于發展農業項目。
針對上述協議內容中涉及甲、乙雙方賣地收益、西環路路基建設工程補償、基本農田的處置等“交易”,對后期開發留下諸多隱患。
據知情人介紹,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區域內設計有一條市政道路和一條西環路路基兩條道路土方工程,其中所謂的西環路也就是皋蘭縣段G109國道改建項目,是皋蘭縣發改局以市政項目分割立項之一,總占地約400畝,“予以平衡基本農田的‘虧空’,還可套取國家專項工程款”。目前,雖皋蘭段G109國道基本完工,由于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涉及違法。諸多涉案糾紛,至今未能如期通行。該項目除了有一份“內部”開發協議書以外,自始至終沒有整體立項、規劃、土地、建設、環評審批等手續。
另據了解,G109國道忠和段拓寬改造項目,起點位于蘭州市城關區八里灣,與蘭州市區佛慈大街相接,終點位于皋蘭縣崖川村,路線全長13.5公里。其中,蘭州市城關區段1公里、皋蘭縣境內12.5公里,按雙向六車道城市主干道進行拓寬改造,在G109國道原有12米的基礎上拓寬21米,道路總寬達33米,沿途與在建蘭州市北環路、 水秦快速通道、柳忠高速相交。該開發協議書中涉及的皋蘭段西環路路基土方建設指定由浙云海公司施工。應該注意的是,一是浙云海沒有土地開發資質,二是浙云海公司不具備公路建設工程資質。一項國家及道路基礎設施建設不但沒有按招拍程序進行招投標,浙云海公司還能順利拿到2000萬元路基建設補償款,這個玩笑有點大了。記者在實地勘察發現,該路段雖未投入使用,但多處塌陷、開裂十分嚴重。
針對上訴存在的問題,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分別采訪了皋蘭縣交通局、皋蘭縣國土局、皋蘭縣發改局。
皋蘭縣交通局答復:關于G109國道是由多個部門負責的項目,縣交通局只是牽頭單位,涉及109國道改建項目是甘肅省交建集團實施的,甘肅省交建集團是建設單位,所占用土地問題由國土部門負責,具體情況縣交通局不太清楚。
皋蘭縣國土局稱:目前西環路開發的問題,皋蘭縣政府要我們組織清算,開發商浙云海公司沒有提供相關資料給審計公司,也就沒法清算,我們也推了好多次,只有等到資料提供完善后,我們才能組織清算;其實,這塊土地從開發整理到現在沒有經過土地部門審批,是皋蘭縣政府與浙云海公司(內定)招商引資項目,自始至終沒有給土地部門提供任何審批資料,國土局根本不知道這個開發項目,現在清算要我們做,沒有相關資料也沒法清算,就連雙方的招商協議書我們也沒見過。這是皋蘭自立的項目,蘭州市國土局也管不了,2020年前皋蘭縣沒有用地指標了,即便有落地項目也沒法辦,如果在西環路開發區域內落地項目,只能到2020年以后規劃修編,把這塊地搞清楚后,修訂在土地規劃之內,落地項目只能慢慢解決。
皋蘭發改局告訴記者:西環路是我們“十三五”“十四五”重點推進發展的區域項目,后來受國家土地政策的收縮,有幾個項目立項還沒有落地,目前整理的面積有1萬多畝,整理開發土地不是投資建設項目,不屬于發改局立項審批范圍,特別是園區的開發都是前幾年實驗性的項目,所建項目都要占地,總不能建在空中吧!政府也只能向農田要地、向山嶺要地,具體招商項目建設由經合局負責,你可以向經合局了解一下。
土地整理整出一片爛尾的荒漠
皋蘭縣政府與浙云海公司簽訂的《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
記者調查發現,就在皋蘭縣政府與浙云海公司簽約《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3天后的2013年7月5日,甲、乙雙方又補充簽訂一份《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以下簡稱“補充開發協議書”)。
補充開發協議書中顯示:甲方根據西環路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估算,完成西環路路基建設工程,須投資約1億元。因甲方財政緊張,決定按市場運作方式,引進市場主體,同步實施西環路路基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解決工程投資問題。但由于西環路擬開發區域地勢較高,土地整理成本和水、電、路、管網等基礎設施配套費用較高;距離縣城及主要產業園區較遠,項目入駐的前景不明顯,開發商投資風險較大;開發區域內基本農田、一般耕地較多,征地成本和耕地占“一還一”費用較大,造成項目的前期投資和開發成本較高。就項目相關合作事宜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同意將項目國有未利用土地50%的收益返還給乙方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乙方負責承擔費用完成園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配套等等。
高山推為平地,溝壑耕地被填埋,一望無際,停工三年多,幾乎寸草不生
綜合書面資料,皋蘭縣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占有水阜、莊子坪、長川、下頭、皋蘭5個行政村的基本農田1800畝,2013年8月開工,一邊開發整理,一邊對占地征收進行補償,至2014年10月因故停工至今。
據水阜村村民趙先生反映,占水阜村基本農田就有400畝左右,每畝補償3.7萬元,因為這些地塊據村里較遠,交通也不方便,對于政府征地基本都沒啥意見,至于如何開發建設都不清楚了,據說是開發老板沒有錢了,拖欠工程款,工程停了3年多了。
莊子坪村村民王先生稱,西環路土地開發征收我家旱地4畝多,給了6萬多元,說是縣政府招商項目,由浙云海公司負責土地開發,由于開發商沒錢支付工程款,停工近4年了。不但變成荒漠,對周邊原有貫通村組水渠也都破壞了,導致該區域的水澆地變成旱地,農作物減產影響村民收入。
皋蘭縣經合局致蘭州市公安局情況說明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進一步調查時,獲取一份關于《皋蘭縣西環路土地開發項目情況說明》,這是“皋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致蘭州市公安局函件”,該函件顯示: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是我縣與浙云海公司于2013年7月2日簽約引進的招商引資項目,(同年)7月5日雙方又簽訂了《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該項目自2013年實施以來,已開發整理土地約9000多畝,后因浙云海公司資金鏈斷裂、拖欠工程款,加之國有未利用土地開發從嚴,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已停止施工,并根據《關于全面開展四荒地開發利用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甘國土資發【2015】164號)和《關于引發皋蘭縣國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皋辦發【2016】78)精神,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不會再復工實施土地整理。落款時間為2017年7月27日。
到底皋蘭縣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各相關行政職能部門是如何履行職責的?監管是否到位?又能透露出哪些信息?
皋蘭縣經濟合作服務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上述函件是應蘭州市公安局的要求出具的,具體涉及什么刑事案件不太了解,函件是經合局出具,其內容屬實。
皋蘭縣農牧局表示,任何建設項目,包括土地整理開發占用農田、草原必須經過審批。按國家規定省級審批權限不超過1050畝,超過1050畝用地項目審批權限在國務院,近萬畝的土地開發必須由國務院審批,又涉及土地指標、環保要求等規約,這樣的項目根本審批不下來。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損毀草原超過20畝都應追究刑事責任。皋蘭縣農牧局也曾認定浙云海公司違法開發土地,為此下發過停工整改通知,到最后也沒辦法阻止破壞草原行為。農牧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查閱資料顯示,開發單位為浙云海公司,開發位置石洞鎮莊子坪村、水阜鎮水阜村,整理開發的草原面積9580.02畝,確認沒有經過審批,屬違法開發。
皋蘭縣林業局也證實,土地整理開發及其建設工程,涉及植被林木都應該依法審批,浙云海公司實施開發的西環路土地整理項目,沒有經過林業部門審批,所占林地具體面積還不太清楚,對位坐標能夠查出來。
在西環路土地整理項目一側,豎有皋蘭縣林業局森林植被恢復項目的牌子,但只有樹坑,沒有樹苗。有內部人士認為,由于西環路土地整理違法涉及多起糾紛,森林植被恢復項目在西環路土地整理范圍內而擱淺。一邊破壞林地,一邊再投入恢復植被,原生態破壞嚴重,人為造成大面積水土流,失得不償失。
皋蘭縣環保局對此表示,推山造地,破壞生態環境,原則上是不審批的,西環路土地整理項目是一個工業園區,是縣政府招商項目,即便沒有環評手續,我們也不好說。
據皋蘭縣規劃局出示資料顯示,西環路土地整理項目園區將建設商業、倉儲、道路、學校及部分住宅等,規劃用地約1000多畝,所超出整理的土地不在規劃范圍。
誰該為如此膽大妄為擔責
接近浙云海公司的人士告訴記者,當時,西環路土地整理項目皋蘭縣發改局有過立項,不過是以電商物流、物港物流、現代物流等4個項目分割立項,每個項目200畝,總占地800畝。這都是對外遮人耳目的辦法,實際要開發整理土地2萬多畝,首期開發1萬畝左右,后二三期若能順利完成,總面積約為18平方公里。“這個土地整理項目總體比較混亂,剛開始說是工業園區,后變為農業園區,又變為環保園區,本質上這些項目根本不存在,沒有準確統一的項目名稱,只是‘包裝’一下,為推山造地找個看似合理的理由,最后以‘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名義實施。”
2016年10月26日,皋蘭縣政府辦公室下發《皋蘭縣國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由皋蘭縣委、縣政府、各鄉鎮及其縣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該通知顯示,按照上級要求,對皋蘭縣國有未利用地開發領域存在已久的諸多問題,該解除合同的堅決解除,該補辦手續的依法補辦,該恢復農、林、草地的嚴格恢復,追究責任的堅決追究,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關于縣政府下發文件要求整頓、恢復、追究責任等說法,記者根據采訪了解,實際上成為“放空炮”,一位知情人士質問:縣政府能追究縣政府的責任嗎?縣政府是主導,開發商只是參與方,既然主導方沒有責任,開發商及其他參與者也都自然沒有責任可以追究,將來如何解決如何發展很難預料。
2018年1月24日,皋蘭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工程評估清算領導小組的通知》(皋政辦發【2018】6號),由皋蘭縣政府組成清算領導小組;將浙云海公司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代表納入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評估清算小組,皋蘭縣國土局負責該工程評估清算,財政局負責清算資金籌措,經合局負責綜合協調、協議解除等。
2月14日,皋蘭縣政府與浙云海公司簽訂《清算協議》,同時雙方簽訂了附條件解除《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及《補充協議》。
從表面上看,該開發項目清算雖已接近尾聲,事實上還要尚待時日,并不是一件解除合同就能一了百了的事情。2016年2月,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發布信息稱,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白銀市檢察院對皋蘭縣原縣長宗滿德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罪名被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對此,坊間傳言頗多的是宗滿德在皋蘭縣任職期內,與上述土地整理開發項目有牽連,鑒于該案并未審結,其真實性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但2013年7月2日,皋蘭縣政府(甲方)與甘肅浙云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乙方)簽約的《西環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協議書》及補充開發協議書)顯示。代為甲方皋蘭縣政府簽名的法人代表人正是皋蘭縣原縣長宗滿德,代為乙方浙云海公司簽名的是浙云海公司法人代表胡德勝。
國土資源部2月26日發布消息稱,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確保到2020年,全國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15.46億畝。嚴禁通過擅自調整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審批,嚴禁未經審批違法違規占用。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
誰為皋蘭縣毀損萬畝荒山、林地、草原負責?誰給1800畝基本農田說法? 這不是一件能含糊其辭、一拖再拖、沒有責任方的大是大非的事情。(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