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搶劫罪被批捕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范某出生于1975年,2016年3月中旬從老家黑龍江來到上海務工。范某在老家被診斷出肺癌中期,想來上海打工掙些看病錢,沒想到在“中介”處屢屢碰壁。交了中介費工作的事卻沒了下文,短短一周身上的錢就花費殆盡。備受打擊的范某心灰意冷,萌生了搶錢的想法。
3月27日上午,范某在地鐵站附近的小賣部買了一把玩具手槍,又買了一些火腿腸、黑膠帶以及電子表。憑著自己以前在部隊做爆破員的經驗,范某用黑膠帶將火腿腸纏繞起來,再將電子表的表面裝在上方,綁成炸彈的樣子。做好后,范某將槍和“炸彈”放在包里,開始尋找作案目標。
沿著路邊一路晃悠,范某發現了一個別墅區,但這個別墅區是臨河而建。為了掩人耳目,范某直接跳入河中游了過去,上岸后,就發生了開頭那一幕。
范某入戶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涉嫌搶劫罪,日前,松江區檢察院已依法對其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