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蝕把米
日期顯而易見,但成分問題比較專業,一般消費者很難發現,一般打假者也不太愿意觸碰,因為需要鑒定,耗時較長,風險系數也高。記得有一次,馬壯購買了一批茶葉,花4000多元進行成分檢測,確認有非法添加。馬壯一怒之下,送到法院起訴。
開庭時,馬壯這才猛然發現,購買的茶葉雖然都是同一品牌和包裝,但不是同一批次。最終,法院只承認了進行檢測過的那一批,其余的不作為索賠證 據。“當時買貨時大意了,忽略了批次問題。”這一次維權,雖然法院判馬壯贏了官司,但最終賠償還不足以抵消檢測費和律師費,“最后一算賬,倒賠了好幾千 塊。”
無獨有偶,偷雞不成蝕把米的事兒也發生在職業打假人李兵身上。2015年10月,他在百盛購物中心太陽宮店超市購買了過期黃油,起訴索賠 1000元。李兵告訴記者,他買到假貨交錢后,收銀員在小票上蓋上“購物時已確認商品未過保質期”的印章。李兵覺得氣憤,就將印章部分撕掉了。后來,李兵 拿著證據起訴至朝陽法院。最終,朝陽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支持李兵全部訴訟請求。但對其裁剪小票的行為,認定其有篡改證據,對其做出罰款3000元的處 罰。贏了官司卻倒賠2000元,李兵覺得有點委屈,“也怪我不懂法,這次就算是買個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