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截肢后妻子與他人生子又鬧離婚
跟別人生倆娃回來要錢
去年9月,有人給張先生捎來一張法院傳票。他出示的法院傳票上,記者看到葉女士提出離婚的緣由是遭受丈夫家暴。“車禍前后,我從打罵妻子,也未在語言上不敬。”張先生說。
離婚訴求上,葉女士要求分割丈夫拿到的20萬元車禍賠償款,張先生無法接受。
幾天前,久未露面的葉女士突然回到羅南村生活,手里還抱著一個5歲和3歲的孩子。“我再三打聽確認,兩個孩子是她離家期間跟另一男子生下的。”張先生說。
昨日,記者撥打葉女士電話,對方一直未接聽。記者聯系上葉女士的母親范麗(化名),范麗說,婚還沒離,女兒有權分割車禍補償款,有權爭取孩子撫養權。不過,范麗證實,女兒離家6年,跟一名男子生下了兩個孩子。
律師稱妻子涉嫌構成重婚罪
對此,安徽永承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冬梅認為,他妻子的現狀已涉嫌構成事實婚姻,張先生可以控告她構成重婚。曹冬梅說,張先生也可以向轄區警方報案,公安機關也可以追查。曹冬梅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里的相關規定,張先生當年的車禍賠償款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張先生的身體所得到的賠償,是他個人的權利和財產,葉女士無權分割。曹冬梅說,作為孩子的母親,葉女士應當向張先生支付一定數額的子女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