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勸我不如找找我的親生父母,沒準還能幫到我
蜜月還沒有過,我就選擇了自殺,因為除此以外,我不知道還有什么方法能讓我解脫。遺憾的是,我沒能離開這個世界……
得知我自殺后,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她外婆以前跟她說過一些關于我親生父母的事,她本來并不想多話,但看我活得這么痛苦,真希望我可以找到我的親生父母,沒準他們還能幫幫我。
我一方面怨恨親生父母,一方面想或許他們當時也有苦衷,否則誰會舍得把親生女兒丟了呢!一想到這,有時候就會不自覺地想象我的親生父母,還有姐姐們到底是什么樣子的,他們難道不想我嗎?
無論我如何在腦海里想象著親生父母一家其樂融融的樣子,這終究是一場夢。我的日子仍然在痛苦地繼續著,他們誰也無法知道我每天都在心里輕聲地呼喚他們。
眼前這個男人,臟兮兮的,沒有讀過書,滿口臟話,不尊重長輩,沒有一點教養,和誰說話都是手指頭戳著人家。初次見他時的生理性作嘔變成了一種習慣。每天我都特別害怕夜晚來臨,因為我怕和丑陋的他面對面,如果我違抗他的意愿,他就會對我動手,他從沒把我當老婆待過。
他今年30歲,而我只有20歲,我們就像活在兩個世界的人,完全沒有任何溝通。我每天都在壓抑自己,生怕有一天會爆炸了。
因為壓力過大,我的身體也出了問題,我的這些苦又能跟誰說呢!結婚3個月里,我只回過一次娘家,養父也不說什么,因為多說無益,大家心知肚明。就算養父有幫我的心,他也沒有這個能力。他是個老實人,沒有任何法子幫我。想想這個世界上好像再也沒有誰能把我從苦海里救出來了。
我現在連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沒有,我出門買東西,婆家人都會跟著,他們說除非給他家30萬,否則絕不會放了我。
我真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我怕有一天我還是會重蹈覆轍,再做傻事。現在的我再也沒有擁抱幸福的權利了,嫁給這樣一個人,一輩子都完了,好想解脫自己。
壓抑太久了,我以為說出來心里會好受一點,可是說出來仍然改變不了任何現狀,深淵依然是深淵。
以前的男朋友之前還在聯系我,可我卻把他拉黑了,當初一別,早已時過境遷,我也不是那個值得他深愛的單純女孩了,再聯系又有什么意義呢!
朋友勸我不如找找我的親生父母,聽說他們家條件非常好,沒準能幫到我。可是茫茫人海,我又能到哪里去找他們呢!
記者的話:
為報養育之恩自愿替哥哥換親,可知你是個善良的女孩,可有時善良用錯地方就是糊涂。報恩的方式有許多,拋棄真愛的男友眼睜睜往火坑里跳,這個選擇本就是錯誤的。
記者連線律師,律師建議,法律上對年滿20歲的女性自愿登記的婚姻視為有效婚姻,但如果當事人遭遇家暴,可向公安部門報警,或向當地婦聯求援,也可向當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最后建議你可以提出離婚訴訟,對于婆家索要30萬元錢,并無任何法律依據,一般情況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我想說的是,既然婚姻不穩固,首先切忌糊涂懷孕。保重自己,自強自立,才有可能早日跳出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