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后,進行了二次強行點火,結果現在發動機壞了,但保險公司又不予理賠,非常苦惱。”7月20日,一位車主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傾訴道。
7月19日,一場暴雨不期而至,當晚,北京發布暴雨和地質災害藍色預警;20日,北京正式進入主汛期,不僅先后升級暴雨預警,而且相繼發布地質災害、洪水黃色預警。
暴雨常致車輛大面積受損已是不爭的事實,但對商業車險可提供的相關保障,久居北方的車主似乎常常忽視。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平安產險獲悉,截止到7月20號16∶30分,共接到河北、天津地區水淹車報案917筆,北京地區水淹案件709筆,較昨天同一時段增長96%,共接到救援申請電話約540筆。
對此,業內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建議,“車損險和涉水險必不可少,但需要注意的是,涉水險往往需要單獨投保,沒有投保則無法理賠。”應該做好險種的組合規劃,除車損險和涉水險外,合理搭配人身意外險、家財險、農業險、航班延誤險等,也可以嘗試開發定制化的險種,針對特定人群組合配置。
處理暴雨后車損理賠的險種主要包括車損險和涉水險。對此,平安產險北京分公司相關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需要注意的是,而涉水險不包含在通常所說的“全險”里,同時必須在投保車損險后才能投保。
具體而言,“車損險是機動車雨后受損理賠的主要險種,市場上大部分的車損險僅賠償車輛在靜止的情況下被淹且車主沒有強行發動時所造成的損失,如因大雨沖刷導致樹枝或石頭等掉落砸傷車輛,或是車庫進水導致車輛被淹沒。 ”
“涉水險是車損險的附加險種,通常需要單獨購買。涉水險或稱汽車損失保險、發動機特別損失險,各家保險公司叫法不一樣但本質一致,是一種新衍生的險種,主要適用于理賠投保車輛在涉水路面行駛, 或是在水中啟動導致發動機損壞而造成的損失。”該人士續稱。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了某財險公司的一款涉水險條款,發現其保險責任包括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為發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動機的直接損毀,保險人負責賠償,但是最高以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一位財險公司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由于涉水險的賠付成本較高,財險公司一般都將涉水險單獨列出,可能僅有少數幾家財險公司的車損險里包含涉水險,因此不能輕易忽視。”
此外,涉水險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但如果車輛保險到期投保時,沒有投保涉水險,也可通過增加批單形式,加保涉水險,保險期限為批單生效日起至車險保單保險止期。
除車損險和涉水險外,人身意外險和家財險也必不可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一位保險中介公司人士處了解到,對于因為暴雨致人員傷亡,在售的含有身故保障責任的人身險產品都可以進行賠付。至于由暴雨災害導致的殘疾,如果達到意外傷害產品的殘疾給付標準,相應的意外傷害保險產品也可以進行理賠。而在加強人身意外險的保障之外,家財險也是轉嫁風險的重要途徑。傳統的家財險主要對火災、爆炸、雷擊以及各種自然災害導致的房屋及室內財產損失予以保障,臺風、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均在承保范圍內。
此外,前述保險中介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如果發生暴雨,極有可能對農作物、蔬菜、水果或者養殖的畜禽等保險標的產生損毀,因此需要投保農險保障。農民主動投保的動力還是不夠,需要政府補貼,目前北上廣等一線城市郊區的農業保險推廣較好。
此外,亦有觀點認為,未來,可以開發一些定制類保險,附加雨天意外險、雨天滑倒摔傷保險、物品砸傷醫療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