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上海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公布了《上海個體網絡借貸(P2P)平臺信息披露指引》(下稱《披露指引》)的具體細則,并建立了《披露指引》工作方案與定期工作機制。未來,協會將對網絡借貸會員單位落實《披露指引》情況進行統計,并每月在官網以“已向社會公眾或平臺用戶披露事項數/已向協會披露事項數/需披露事項總數”方式向社會進行公示。
此前,在2015年8月6日的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成立大會上,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聯合上海金融信息行業協會共同發布了《披露指引》。
上海互聯網金融協會指出,對此,協會秘書處成立了《披露指引》專項工作小組,專門負責該項工作的開展。
據了解,信息披露具體內容將包含主體信息、產品信息、業務信息、財務信息和其他信息五大類,共49項。
主體信息除基本信息外,還要求披露持股5%以上股東的信息、公司實際控制人(企業或個人)的基本情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從業經歷、專業背景情況。
產品信息方面,要求基礎資產來源以及融資項目基金信息予以披露。基礎資產對應的融資人或融資項目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資產、主要債務、信用狀況。融資項目要求披露審批文件、還款來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方式以及利率。
針對業界更為關注的逾期、壞賬信息,《披露指引》將其歸于業務信息一類。逾期以90天作為逾期標準,要求披露逾期90天以上產品的金額、逾期率以及累積逾期率。
此外,與平臺存在合作關系機構信息也在《披露指引》的信息列表中。要求提供擔保、保險等服務的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基本情況以及大數據征信、反欺詐系統、法律服務等服務的專業機構情況。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獨家獲悉,平臺對于該信息披露上報將在每個月20日前完成。信息披露公示將擬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會員單位對本平臺的信息披露情況以“已向社會公眾或平臺用戶披露”、“已向協會披露”、“未披露”來表述披露情況,協會官網則以“已向社會公眾或平臺用戶披露事項數/已向協會披露事項數/需披露事項總數”方式進行公示,但不進行排序。
第二階段,會員單位對本平臺的信息披露情況以披露程度的百分比來表述披露情況,協會官網以“評星(滿分為五星)”形式進行公示。
第三階段,會員單位對本平臺的信息披露情況以披露具體數據來表述披露情況,協會官網以“多維度的公式評分”形式進行排序公示。
針對第三階段最終是否走到“排序公示”階段,本報記者了解到,將根據第一、第二階段的最終實施情況再行指定。
據悉,披露工作將以真實披露、鼓勵披露和自愿披露為原則(其中自愿披露待條件成熟后為必須披露),網貸企業應對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性負責,確保公開披露信息的內容無虛假、無嚴重誤導、無重大遺漏,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披露指引》的相關情況記錄將與會員準入、會員資格維持等掛鉤,也將作為優秀會員單位評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