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昨日下午4點多,黃基被釋放,他的媽媽忍不住抱著他痛哭起來。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丈夫涉嫌受賄被紀委調查,妻子急著找熟人打探消息,聽說司法機關要到家里來搜查,還要凍結銀行賬號,急忙轉移所有值錢財產,結果被一包工頭騙走了420多萬元。然而包工頭下落不明,為其做事的外甥黃基身陷囹圄。因涉嫌詐騙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黃基經歷了長達兩年的審查。昨日上午該案有了戲劇性進展,廣州中院以檢方指控的證據不足為由,認定黃基無罪。
貪官之妻:轉移財產被騙420萬
事情經過有些復雜,受害人全某的丈夫萬年保原是廣州南沙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廣州南沙圍墾開發公司黨委書記(正處級)。2008年12月8日,萬年保(已判無期徒刑)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紀檢部門“雙規”。次日中午,全某約包工頭邢妃仁到珠江新城某酒家商量對策。
全某報警時稱,邢妃仁當時謊稱已了解到萬年保的相關情況,還說司法機關將要到她家里搜查,要求她將家里現金以及值錢財物全部轉移。當天下午,邢妃仁(下落不明)、黃基(邢妃仁的外甥)與林景慕(一審判刑12年)開車到天河區員村某小區全某的住處,將紀念鈔等一批財物轉移至廣州市番禺區金海岸邢妃仁的住處。
全某說,邢妃仁之后又謊稱司法機關要查封她的銀行賬戶,要求她將所有銀行賬戶內的資金轉至林景慕名下。同月10日,林景慕在番禺某銀行開賬戶。當天,全某將其銀行賬戶內420余萬元轉至該賬戶內。當天至第三天,林景慕與黃基通過銀行預約取現、ATM機取款方式支取330萬元。
同月12日,黃基與林景慕一同開車將支取的200萬元送到湛江徐聞縣給邢妃仁。15日,林景慕又用身份證在湛江市徐聞某銀行開設賬戶,將番禺的賬戶內收取的詐騙款項中90萬元轉至湛江徐聞的賬戶內,并于當日及次日將該90萬元全部取走。案發后,邢妃仁、黃基、林景慕逃匿,贓款、贓物已無法追回。
按照全某的說法,案發不久她就知道上當了,但直到2010年7月才到派出所報警,9月又到天河區公安局報警做筆錄。偵查員問“2008年12月發生的事,為什么2010年才來報案?”全某回答“因為怕涉及我丈夫的案子被檢察院抓,不敢到公安機關報案,現在我丈夫的案子結了,我才來報”。
檢方現有證據不足
昨日上午11時,廣州中院對黃基一案補充開庭,檢方補充了一份林景慕在今年1月的口供,林景慕一改此前“不知道黃基是否知情”的說法,改稱指認黃基是同伙。辯護律師質疑該份口供的合法性,認為已明顯過了審限。黃基再次強調自己毫不知情。
廣州中院一審判決認為,黃基對參與犯罪行為始終未予供認,也沒有書證或物證證實黃基取得了涉案款物。
因此,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黃基在事前或事中與邢妃仁等人達成詐騙全某的合意,也不能證實黃基是在明知邢妃仁等人要對全某實施詐騙的情況下參與了相關行為,而且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相關款物是全某丈夫的犯罪所得,不足以證實黃基在明知這些款物是犯罪所得的情況下參與了掩飾、隱瞞行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家屬:將提出國家賠償
庭后,黃基的父母表示對法官們的感謝之情,同時希望無罪判決生效后,黃基能盡快回到原單位上班。黃基父親表示將會提出國家賠償,他說,“邢妃仁做了這樣的事情卻自己跑了,我的兒子卻被害得關在里面,對于他,我們已經恨之入骨了。”
據悉,黃基是家中長子,他還有一個弟弟。案發后黃基并沒有“逃匿”,他曾在廣州與朋友合伙做房產中介。后因母親退休,黃基回到徐聞縣某港口接了母親的班,做安檢工作。隨后,黃基因涉案被抓。昨日下午4時許,黃基的父母和一眾親屬來到天河區看守所,時隔2年黃基終于可以回家了,他們帶來了一套新衣服,當天就回了湛江徐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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