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嫌拐走男嬰的嫌疑人張應福出庭受審。京華時報記者 譚青 攝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女子內急將一歲多的兒子委托給男子張應福照看,不料對方竟將孩子拐走了。昨天上午,現(xiàn)年26歲的張應福因涉嫌犯拐騙兒童罪在朝陽法院受審,并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2年。
>>指控
幫忙照看卻拐走孩子
昨天上午9時,身材矮小的張應福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張應福高中文化,貴州省畢節(jié)市人,曾因盜竊在2014年8月4日被海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4天。
檢方指控,2015年10月16日中午,張應福來到朝陽區(qū)崔各莊東辛店村,讓高女士幫其租房子。高女士上廁所時,讓張應福幫忙照看兒子小銘,張應福趁機將小銘抱走。孩子被帶走后,高女士10余次打電話給張應福。當日13時許,孩子的父親到達現(xiàn)場,并報警。當?shù)毓踩藛T打通張應福電話后,剛“喂”了一聲,張應福便關了機。
2015年10月16日18時50分,在朝陽區(qū)某賓館房間內,張應福被民警抓獲,孩子被成功解救。
>>供述
在賓館房間內落網
張應福供述,他是在找出租屋時認識高女士的。去年10月15日,他告訴高女士想租房子。次日中午,張應福到東辛店村找房,到村里后就給高女士打電話。兩人見面后,高女士帶著張應福看了兩處房。后來,高女士說要上廁所,就讓張應福代為照看小銘,張應福帶孩子去了附近的菜市場。10多分鐘后,高女士打來電話說已經報警了。
“聽說報警,我比較著急,就打了一輛出租車去坐地鐵,出了地鐵口,還買了一張火車票,”庭上,張應福稱自己還沒有結婚,父親去世,姐姐出嫁,家里只有母親一人,“最初的想法是想將孩子帶回老家給母親養(yǎng),后來又想到不能將孩子帶回家。”
在北京站,張應福稱遇到了朝陽區(qū)某賓館的工作人員拉客人,他就抱著孩子跟其到賓館入住。不料當晚就被民警堵在房間里。
>>宣判
輕判2年稱要上訴
張應福供稱,在他把孩子抱走后,一共遇到兩次質疑,一次是在地鐵安檢時,安檢人員問孩子是不是他的;另一次是賓館人員也問了同樣的問題,他都回答說“孩子是我的”。張應福稱,其間他給孩子買了面包和飲料,所以孩子沒有哭鬧。庭上,張應福面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稱沒有異議,但辯稱自己將孩子帶走是因高女士在電話中告知其已報警,自己腦子一時糊涂,并且他已經打算把孩子送回去。
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后當庭宣判,法院認定張應福行為已犯拐騙兒童罪,但鑒于其能如實供述,孩子也被及時解救,故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張應福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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