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陽與張庭
林瑞陽與前妻曾哲貞
昔日瓊瑤劇小生林瑞陽前妻曾哲貞,近期尋求復出演藝圈,還被曝出曾因財務問題而自殺一事。20日,她接受媒體采訪,她與林瑞陽20年的糾葛再度被提起。林瑞陽也就前妻的質疑進行回應,還自曝曾與前妻結婚、離婚兩次,替妻子張庭澄清背了20年的“小三”惡名。
曾哲貞為醫藥費復出工作
47歲的曾哲貞曾是湯臣影業簽約小旦,出演過瓊瑤劇《啞妻》,也拍過廣告,外形甜美可人,與林瑞陽結婚后,曾哲貞淡出演藝圈,并替林瑞陽生下一兒一女。
1998年,曾哲貞與林瑞陽離婚,一度陷入財務困境。近期,她尋求機會復出演藝圈,被曝出自殘的消息。曾哲貞表示,她被朋友以開餐廳為由,騙走1200萬臺幣(約235萬元人民幣)。去年2月,在極度失望下,她喝下清潔劑和安眠藥,幸好被家人及時發現并送醫。由于食道嚴重灼傷,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手術開刀12小時,在加護病房住了1個月,才從鬼門關前撿回一命。她苦笑:“總共開了4次刀,前面和背后都是開刀留下的疤痕。”
曾哲貞近期打算復出拍戲,還準備出版半自傳的書。為何選在20年后才復出演藝圈?曾哲貞說:“因為復健手術需要龐大醫藥費,才想出來賺錢。”
林瑞陽首度曝光離婚內幕
林瑞陽被媒體問及前妻狀況時回應:“這20年來我跟她沒見過面也沒說過話,我不知道她發生什么事。我一直讓家人固定匯錢給曾哲貞,隨時關心孩子的動向,百分之百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曾哲貞在采訪中透露,林瑞陽離婚時給了她一間預售屋,但贍養費時有時無。林瑞陽反駁道:“我給她的房子價值兩三千萬(臺幣,390-586萬元人民幣),現金算一算也給了三四千萬(臺幣,586-780萬元人民幣)。還不夠嗎?協議書上寫明離婚十年內每月贍養費10萬(臺幣,約2萬元人民幣),我一直有付。離婚過了10年,我每月還給6萬(臺幣,約1.2萬元人民幣)。現在孩子大了,都成年了,當然給孩子,我有什么理由還給她呢?”
林瑞陽還表示,他和曾哲貞結婚、離婚兩次,第一場離婚是在1995年,第二次則是在1998年。林瑞陽說,第二次結婚是曾哲貞主動要求,基于孩子學籍考量,他為了小孩上小學才同意再辦結婚。
張庭和林瑞陽的戀情是在1998年被曝光的,外界一直傳其是介入林瑞陽和曾哲貞婚姻的“小三”。對此,林瑞陽出示了他與曾哲貞1997年的離婚協議書,證明張庭跟離婚事件沒有關系。林瑞陽說,當時事業如日中天的他,為這段錯誤婚姻付出了一切,也離開最愛的演藝圈,“20年了,可以了”。(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