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丈夫資助“小三”買房,妻子手握轉賬憑證向“小三”討要夫妻共同財產,獲得法院判決支持。然而,“小三”并不履行法院判決,其父親還擅自撕毀封條,入住法院的查封房內,被執行法官處以司法拘留15天。
據悉,王某是上海一家外貿公司的經理,原本家庭和睦。2012年,長相甜美、工作干練的年輕海歸曹小姐被招進公司,王某對其一見鐘情,沒過多久便向曹小姐表達愛意。
一開始,曹小姐知道王某已有家室,對其敬而遠之,但還是沒能抵擋住王某的愛情攻勢,最終以身相許,還生了個女兒。王某對曹小姐關愛有加,不僅安排曹小姐到香港生育,還私下給曹小姐打了近250萬元,為其在上海浦東買了房子,以安置母女倆。
得知丈夫為情人出資買房后,妻子吳女士以丈夫私贈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將曹小姐和丈夫王某一起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決贈予無效,返還錢款。法庭上,吳女士提供了丈夫轉賬給曹小姐的有關銀行憑證。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分,應由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后再處分;王某的贈與行為既損害了原告吳女士的合法權益,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還有悖于社會的公序良俗,故法院作出判決,被告王某贈與被告曹小姐人民幣近250萬元的行為無效。
判決生效后,曹小姐卻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吳女士遂向浦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浦東法院執行局法官承辦此案后,立即查封了涉案房屋并在房屋上顯著位置張貼了查封公告、封條。公告中明確載明,未經過人民法院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進入房屋、妨礙執行。
而后,曹小姐的父親得知女兒所購房子被封,心中不平,擅自撕毀封條,強行入住查封房屋,浦東法院依法對曹父處以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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