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的電信用戶在辦理電信業務時,要“實名”了;未“實名”的要補登信息了!29日上午,《關于落實電信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提交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
決定草案將于表決通過后公布,于公布之日起實施。決定草案規定,自施行之日起60日內,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電話、短信、書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通知已經在網但尚未登記真實身份信息或者登記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用戶補辦登記手續,并提供簡便快捷的服務。施行之日起滿90日未補登記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催告其10日內補辦;催告期滿仍未補辦的,暫停提供電信服務;自暫停提供電信服務之日起滿90日仍未補辦的,終止提供電信服務。
據省通信管理局局長古偉中介紹,自國家推行電信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以來,廣東嚴格落實了新入網用戶一律實名登記的制度。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電信用戶實名登記率為68.94%,共登記了1.4億名新老用戶。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手段,廣東仍有6319萬在網老用戶未實現實名登記,是全國數量最大的省份。
決定草案規定,用戶在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互聯網寬帶、無線上網卡的裝機、移機、開戶、過戶以及補換卡、修改密碼、訂購或者更改資費套餐等電信業務手續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要求電信用戶出示有效證件,查驗并登記或者補登記電信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
對拒絕提供有效證件的電信用戶,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為其辦理電信業務手續;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變造證件或者信息進行登記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報警處理;對在網電信用戶,還應當及時停止其電信服務。(記者黃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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