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思佳)前天上午,平谷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處的檢察官向12名當事人宣讀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今年8月份,17歲的王鳴(化名)和18歲的張雨(化名)因為瑣事發生口角,雙方相約見面并糾集多人斗毆,致3人輕微傷。
前天上午10點多,參與此次斗毆的12人及他們的父母來到平谷檢察院。檢察官向12名當事人強調了他們的行為已構成聚眾斗毆罪的犯罪事實,因當事人多數為未成年人或剛滿18周歲,且均有悔罪表現,對12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檢察官宣布,接下來的半年時間,12名當事人將在檢察官的監督下到4家幫教基地工作,在半年的考驗期內如果當事人再有犯罪行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將被撤銷。
剛滿18歲的張雨說,今年8月,她的弟弟和王鳴的弟弟因為一點小矛盾打了一架,她就和朋友找到王鳴的弟弟嚇唬他。“后來王鳴說我罵了他,給我打電話說要來找我。”張雨說,“我幾個朋友聽說他要來找我,怕我吃虧就也趕來了。”
8月13日晚上9點多,在平谷區的一個公園內,張雨和王鳴叫來的兩撥人發生斗毆。17歲的王鳴在附條件不起訴書上簽字后說,很后悔自己當時的行為,不僅自己面臨犯罪的懲罰還牽連了朋友。
一名當事人的家長說,孩子年紀小確實犯了錯誤,感謝檢察官給孩子們這次機會,“也希望孩子們接下來好好表現,不要再犯錯”。
“從這個案子中能夠看出,這些孩子還有孩子父母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希望通過附條件不起訴,給孩子們一個改過的機會”。平谷區檢察院未檢處副處長周雪利表示,這起案件因為參與人員多,在對12名當事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之后,成立了平谷檢察院考察幫教團,每個檢察官帶領2名未成年的當事人幫助其完成半年考察期內的幫教任務。
平谷檢察院聯系了圖書館、影劇院等單位作為未檢處的幫教基地,該案中的12名當事人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基地,接下來的半年時間他們將到這些基地上班,幫教小組的成員負責監督。
檢察官在向案中的未成年當事人宣讀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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