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12月15日北京電(記者陳凱茵游蘇杭)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改革也格外引人注目。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人民銀行原副行長吳曉靈14日在2016網易經濟學家年會上表示,市場發展作為監管者的目標之一會產生角色沖突,難以堅持監管原則的持續性。
在吳曉靈看來,在理念引領行動的時代,推進金融改革首先要調整監管理念。以往中國金融監管在目標定位上有些偏差,將行業發展和引導創新也當作了監管的潛在目標和責任。
她認為,發展應是市場主體的行為結果,監管的責任是防范發生系統性風險,個別風險的暴露是市場發展中必然伴隨的現象。把市場發展作為監管者的目標之一會產生角色沖突,難以堅持監管原則的持續性。
“金融市場當中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剛性兌付,只要有剛性兌付就不可能有風險定價。我們在考量一個監管當局發展成效的時候,不是這個行業的發展有多快,而是發展過程中有多少的風險,以及怎樣妥善地處置掉這些風險,這就是監管者的功績,而不在于他出不出風險。”
吳曉靈說,在這樣理念的引導下,允許金融產品違約,就可以化小震避免大震,有利于于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對于金融市場價格的形成也是非常有利的。
她還談到全球金融危機帶來的教訓——太多的“自娛自樂”的金融創新,產品復雜程度使得金融機構自身難以辨認他的風險,更何況那些投資者。
“當一個投資者不可能認識風險所在的時候,怎么可能謹慎投資,過于復雜的金融產品會釀成未來金融危機的禍根。”
因此,吳曉靈指出,監管機構應當意識到,創新應是市場發展的動力,是市場主體適應市場需求的行為。監管的責任是要關注創新的市場基礎,關注對投資者的保護。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