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場發行注冊制改革提速。國務院近日召開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注冊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在由現行核準制向注冊制轉型的過程中,所有市場參與者的角色都將要重新定位。首先,監管部門工作重心將由對發行人進行實質性審核后置為對違規行為的督查與懲戒,從價值判斷的參與者轉型為市場秩序的維護人。其次,包括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內的中介機構須對IPO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擔保,壓力與責任陡增,業內競爭的焦點不再拘泥于份額爭奪,而專業能力將成為更加重要的砝碼。再次,對于廣大投資者而言,股票發行不再有監管者的審核背書,新股不敗將淪為過去時,面對注冊制下“泥沙俱下”的新股,盲目炒新與打新的賭徒心態很可能招致真金白銀流失。在注冊制新規下,投資者須樹立價值投資理念,學會用腳投票之策。屆時,A股市場個體投資者的交易量將會縮水,委托專業機構投資理財會漸次成為主流。
事實上,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大都在股票發行中實行了注冊制。實踐表明,注冊制賦予發行市場更多的包容性與開放性,有助于為股市彰顯融資與資產配置功能,為資本市場自身凈化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反觀國內,A股市場歷經20多年的發展已成長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場,雖然規模不容小覷,但卻一直未徹底擺脫暴漲暴跌、圈錢心態泛濫的陰霾,新股供給不足與退市機制滯后成為亟待厘清的重要癥結。當前,行政監管部門在股市發行市場中擁有強勢話語權,難免引致尋租沖動,市場主體與監管機構之間的博弈頻頻,IPO的發行管理被業界視為一種融資渠道分配,發行人積極申請上市的主要目的就是高價圈錢,而對于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投資價值以及業績回報等中小股東關心的話題則并不太在意。與此同時,上市門檻高企使得股市殼資源頗為稀缺,由此導致“垃圾股”頗受投機者追捧,借殼重組、買殼上市的游戲一再上演,退市制度形同虛設。
可見,我國亟待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以此規范行政監管部門的職責邊界、培育市場自我約束機制、進一步保護投資者利益。當然,在改革初期股票發行市場供給會較以往有所擴容,會對市場形成短線沖擊。對此,證監會已表態稱,注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會一步到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可以預期的是,在監管部門的精心呵護下,注冊制改革將能有效修復當前股市信息不對稱短板、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加速A股市場走向成熟、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影響力。(馬紅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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