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4日專電(記者何雨欣、仲蓓)記者4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近日下發車船稅管理新規稱,車輛盜搶、報廢、滅失而申請車船稅退稅的,由納稅人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這一新規還稱,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因質量原因被退回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的,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國地稅部門要加強合作,國稅部門要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車輛退貨發票信息,方便納稅人及時拿到稅款,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新規中還明確要建立車船稅稅源數據庫,采集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車輛的涉稅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登記信息、海事部門船舶登記信息等第三方信息,實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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