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菏澤12月4日訊(見習記者 胡冰) 今年5月29日,在菏澤市牡丹區曹州路菏澤市水利局家屬院門口處,城管在拆除違章建筑時,遭到搭建違章建筑的黃某某夫婦暴力阻撓,多人被辱罵、打耳光以及潑灑糞便,執法車輪胎亦被扎破。今日,大眾網記者從牡丹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黃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某對依法執行公務的菏澤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實施辱罵、毆打,并往執法人員身上潑灑糞便,嚴重阻礙了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經鑒定,三名被害人損傷均屬輕微傷。
被告人黃某某對指控事實不予供認,辯解其的行為不屬于占道經營,只打了一個人一耳光,咬了另外一個人,沒用拳打執法人員,沒罵執法人員。
牡丹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致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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