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4日訊
據上海政府網12月4日消息,近日,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第三次工作會議在合肥召開。會議認真學習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領導指示精神,審議通過《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2016年工作重點》等協作文件。
會議明確2016年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12項重點任務,重點突出四個方面:一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三五”新要求,堅持源頭治理、科學治理、依法治理、創新治理和協同治理,努力實踐綠色發展。二是聚焦區域共性難點問題,加快推進區域協作特色工作。落實機動車異地協同監管,在2015年底建成信息互聯平臺實現動態共享的基礎上,2016年全面推進高污染車輛限行、執法的區域協同監管;啟動船舶排放控制區建設,長三角區域四個核心港口率先實施靠泊船舶換低硫油或使用岸電等排放控制措施。三是著眼長線突出問題,共同提升標準、明確規范、落實政策,全面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四是以更高的要求、更大力度地推進落實好大氣污染防治,力爭提前一年完成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的硬任務。2016年區域將實施鍋爐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和淘汰總量1.1萬臺以上,推進煤電超低排放改造70臺以上,全力落實鋼鐵、水泥、玻璃、石油、石化、鍋爐等行業貫標工作,持續深化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揚塵污染防治等重點工作。
據悉,按照去年會議確定的工作目標,今年以來長三角三省一市加快推進重點領域治理工作,落實高污染車輛環保治理行動計劃和港口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累計完成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50臺,1-10月完成燃煤鍋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和淘汰2.2萬余臺,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64.5萬輛,推廣新能源車4萬余輛,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重點行業限期治理任務,完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2139家,夏季秸稈焚燒火點數較去年同期下降80%。區域協作的進一步深化,有力推動了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持續改善。1-10月,滬蘇浙25個城市PM2.5濃度平均為50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同期下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