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山西省高院透露,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近日查辦了一起特大村官貪污案,案件主犯被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2014年下半年以來,朔州市平魯區檢察院根據村民舉報,立案查辦了一起村官貪污案。經法院審理認定,2012年,平魯工業園區征用平魯區向陽堡鄉西鐘牌村村民部分土地,土地補償款到位后,被按戶名和補償金額存入該鄉農村信用合作社,并將存折交給該村村干部。該村村委會副主任武某某負責給該村二組被占地村民發放存折,其先后將該村部分村民土地補償款共計210多萬元私自領取,全部用于個人賭博和日常花銷。
2014年11月13日,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武某某犯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近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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