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民警訴說步行過程 大足警方供圖
商報記者 吳光亮
重慶商報訊 家住大足三驅鎮的男子李某因罪入獄13年并于近日釋放,重獲自由的他為緩解心情,竟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9天,從大足一路走到了渝北,好在并未發生意外。11月19日,李某被渝北區寶圣湖派出所發現,經熱心群眾和民警幫助,李某目前已回到家中。
原來,李某為緩解心情,于10日上午9時許出了家門,沿著渝蓉高速、繞城高速、渝遂高速、內環路、機場高速步行,最終風塵仆仆走到渝北區寶圣湖公園附近,一直走了9天。中途餓時,李某就下道購買食物,累時就睡在公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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