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 通訊員 龍喜學 朱均梅)日前,云南永善縣公安局茂林派出所調處一起因要回“彩禮”引發的糾紛,最終以當事一方退還彩禮及賠償損失6600元了事。
1月16日晚22時許,茂林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一女子許某在家中被人打了,對方還有十多人坐在她家,不及時處理恐怕要出人命啦!警方接到報警后絲毫不敢耽誤,立刻組織5名民警及協警趕赴現場進行處置,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惡化。
民警驅車半小時到達許某家中發現,許某正在堂屋里哭泣,屋里還圍坐著十多人,民警一邊穩定大家情緒,進一步了解情況。
原來,早在2006年,許某與昭陽區的李某相戀并同居(后一直未辦理婚姻登記),李某便給了許某的家人1800元“彩禮”錢。2009年李某在昆明因搶劫犯罪被判刑服獄。2010年許某在李某服刑期間嫁給了茂林鎮的李某某。李某2015年9月刑滿釋放后到處尋找許某,當得知許某已嫁他人為妻的消息后,心里憋屈窩火,要求許某退還當初的彩禮錢及賠償損失費用5萬元,雙方幾經談判未果。1月16日晚,李某邀約朋友從昭陽區趕到許某家里再次協商,當事雙方因言語不和發生抓扯糾紛。
了解情況后,民警找到雙方當事人從情理和法理角度進行疏導勸解,要求換位思考,相互退讓,各自承擔錯誤行為,最終由許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彩禮”錢及其他損失費用6600元,雙方互不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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