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網站顯示,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因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等被罰110萬元。據不完全統計,自2021年來,桂林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已被監管部門處罰多次,罰金合計達190萬元。今年1月,該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卿毅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除頻頻爆出內控問題外,桂林銀行2019年至2021年資產利潤率與資本利潤率均低于監管要求;2021年末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僅高于監管所設“紅線”0.06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桂林銀行第5大股東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合計超50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距桂林銀行2019年6月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啟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相關準備工作的議案》,啟動上市準備工作已近3年,截至發稿,記者未能在證監會網站查詢到有關該行進入上市輔導期的公開消息。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上述情況向桂林銀行年報中披露郵箱發送采訪問題,并致電該行。該行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相關采訪。
內控問題頻現
銀保監會網站顯示,2022年5月23日,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因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核不嚴,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信貸資金被挪用于銀承匯票和信用證保證金,虛增存款;貿易融資資金被挪用至房地產領域,被桂林銀保監分局罰款110萬元。李金汕、李智、覃羿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桂林銀保監分局給予李金汕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給予李智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給予覃羿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2021年至今,桂林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已被監管部門開出4張罰單,罰金合計達190萬元。具體來看,除上述桂林銀行南寧賓陽支行的罰單外,2021年4月30日,桂林銀行七星支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桂林銀保監分局罰款45萬元。2021年7月29日,桂林銀行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案件信息,被桂林銀保監分局罰款30萬元。2021年8月18日,桂林銀行北海分行因未按規定對登記表進行簽注,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在遭監管處罰的同時,2022年1月28日,桂林市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桂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卿毅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桂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該行2020年4月24日曾發布公告稱:“卿毅新因個人原因,辭去本行副行長職務。”經該行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接受其辭呈,辭任自2020年4月24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該行與9家關聯方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其中4家為“本行副行長卿毅新近親屬控制下的企業”;2家為“本行副行長卿毅新近親屬控制下的企業的關聯企業”,其授信金額合計達26.869億元。
籌備上市近3年未進輔導期
公開資料顯示,桂林銀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控股銀行。截至2022年4月末,桂林銀行已在廣西12個地級市設立分支機構,在廣西和廣東深圳發起設立村鎮銀行7家,在廣西共設立分支行144家(其中縣域支行60家)、社區/小微支行537家(其中縣鄉社區/小微支行280家)、農村普惠金融綜合服務點6340家。
根據2021年年報,桂林銀行截至報告期末并表口徑下資產總額4425.58億元,較年初增長17.39%;負債總額4163.47億元,較年初增長18.29%。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95.12億元,同比增長20.52%;實現凈利潤14.48億元,同比增長22.94%。
在營業收入與凈利潤均取得超20%增長的同時,桂林銀行資產利潤率與資本利潤率已連續3年不達標。年報顯示,該行2021年母公司口徑下資產利潤率、資本利潤率分別為0.32%、5.88%;此前的2019年至2020年,該行資產利潤率分別為0.40%、0.31%,資本利潤率分別為5.92%、5.05%。根據監管要求,商業銀行資產利潤率不應低于0.6%、資本利潤率不應低于11%。
資本金方面,截至2021年末,桂林銀行母公司口徑下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充足率分別為7.56%、8.87%、11.78%,分別較上年末下降0.07個百分點、下降0.14個百分點、增長0.11個百分點。根據監管要求,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應低于7.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應低于8.5%,桂林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與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僅高于監管所設“紅線”0.06個百分點、0.37個百分點。
在資產利潤率與資本利潤率不達標、一級資本充足率與核心一級充足率下降的同時,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桂林市富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5次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合計約5484.16萬元。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末,該公司系桂林銀行第5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77%。
此外,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曾于今年3月印發《廣西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該計劃顯示,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力爭實現桂林銀行、北部灣銀行、柳州銀行其中1家城商行進入上市輔導期。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2015年6月,桂林銀行公告稱,基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及規范發展之需要,集中開展對公司非自然人股東股份的現場確權工作。但在1年后,該行發布消息稱于2016年6月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桂林銀行關于暫停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適時啟動在公開市場發行股票的議案》,正式決定暫停新三板掛牌并適時啟動主板IPO。此后的2019年6月,該行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啟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相關準備工作的議案》,啟動上市準備工作,目前距桂林銀行啟動上市準備工作已近3年,但截至發稿,中國網財經記者未能在證監會網站查詢到有關該行進入上市輔導期的消息。(記者 燕山 藺壯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