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本溪銀行一員工利用職務便利,查詢并出售公民個人征信報告,非法獲利超23萬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1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開年以來,本溪銀行原董事長馬力、原支行行長張濤涉嫌違紀違法相繼落馬,原行長宋佳鐳因破壞營商環境被點名通報。
或與內控漏洞有關,本溪銀行的經營業績亮起了“紅燈”,出現了營收凈利雙降的情況。該行2020年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該行的營業收入為3.53億元,同比下降16.29%,凈利潤為433萬元,同比下降94.32%;不良貸款率升至8.26%,遠超監管紅線。
記者就案件詳情、經營狀況等詳細情況致電了本溪銀行,該行工作人員表示未登記相關部門聯系方式,無法反饋此次采訪需求。
伙同網友出售915份征信報告違法獲利23余萬元
裁判文書顯示,李志遠是本溪銀行普惠金融部的工作人員,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12月,他認識了網友“妮子”,二人決定通過買賣個人征信報告獲利。于是,由“妮子”提供人員身份信息,李志遠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袁某、林某等人員在本溪銀行辦理業務的事實,查詢公民個人征信報告,并將查詢后的征信報告以每份300元至35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妮子”。李志遠共計出售個人征信報告915份,非法獲利23.22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志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最終判決:李志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李志遠全部違法所得由扣押機關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高管接連落馬凈利潤大幅下降94.32%
3月3日,本溪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本溪市政府副秘書長馬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6年至2020年,馬力曾任本溪銀行的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職。
3月1日,本溪市紀檢監察機關發布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情況通報:2017年3月至2021年2月,本溪銀行原黨委委員、行長宋佳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相關企業辦理貸款業務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80余萬元。2021年12月,宋佳鐳被開除黨籍、受到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月19日,本溪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原本溪銀行明山支行行長張濤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本溪銀行不僅高管頻繁落馬,經營狀況也亮起了“紅燈”。該行2020年年報顯示,該行2019年、2020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4.22億元、3.53億元,同比下降16.29%;凈利潤分別為0.76億元、433萬元,同比下降94.32%。
記者注意到,2020年本溪銀行的壞賬率相當之高,全年資產減值損失及呆賬損失1.12億元,同比增加0.68億元,增幅達152.99%,超過總收入的三分之一。此外,該行2020年的利息凈收入虧損1613萬元,較去年減少了9710萬元,降幅119.92%。
資本充足水平承受較大壓力。2020年本溪銀行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4.33%、4.33%,較2019年的8.31%、8.31%,分別下降了3.98個、3.98個百分點。該行的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和撥備覆蓋率均遠低于10.5%、7.5%的監管“紅線”。
此外,本溪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由2019年的4.83%攀升至2020年的8.26%,遠超5%的監管要求,不良貸款總額16.50億元,比年初增加7.30億元。撥備覆蓋率由2019年的55.10%下降至2020年的37.57%,已突破監管紅線。(記者謝奀國實習記者張帥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