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信息為輔助”的養老服務體系,近期,宜興市制定出臺了《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我市養老服務發展的補充意見》。該補充意見主要從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兩個方面進行了補充完善。
在機構養老方面,民辦養老機構:對已經工商登記并符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規定的新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按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助金額的50%予以一次性補助。醫療機構內設養老機構(民辦)符合條件的,享受養老機構相關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其他政策扶持。公辦養老機構“三建”改造補助:總投資額8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給予總投資額30%的補助,限額300萬元;總投資額800萬元以下的新建項目,給予總投資額25%的補助;改(擴)建、護理型床位改造、消防改造、智慧養老等總投資額20萬元以上(含20萬)的項目,給予總投資額30%的補助,限額100萬元。此外,還對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推進養老機構醫養融合發展、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實行護理人員入職獎勵等給予財政支持。
在居家養老方面,對投資新建的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限額30萬元。對符合標準、規范運作的區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按照服務人次給予建設和運營補貼,按照平均每天不超過50人次、51—100人次、101—200人次、201—300人次分別補貼3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對創建達到省級標準化服務站和新建造的面積達100平方米以上的居家養老服務點給予3萬元的建設補貼。全面推行居家養老機構綜合責任險,標準為每家機構年保費2000元。另外,在推進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援助服務、推進社區和居家適老化改造、推進智慧養老建設等方面實施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