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掌握我區代理記賬機構有關情況,加強我區代理記賬業務管理,促進我區代理記賬行業健康、規范、有序發展,近日,財政廳印發了《關于開展2017全區代理記賬機構換證及年度備案工作的通知》(桂財會〔2017〕9號,以下簡稱“通知”),全面部署全區2017年代理記賬機構換證及年度備案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代理記賬機構換證及年度備案工作,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合理安排,配備必要辦公設備,加強人力和物力保障,確保有關工作按時有序完成。
二是提供優質服務。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經辦人員要認真學習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相關操作指南,熟悉掌握管理系統的各項功能和操作,進一步提高素質和能力,為代理記賬機構提供優質的服務。
三是嚴格辦理程序。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財政局要嚴格按照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操作手冊要求,統一應用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辦理代理記賬資格申請、備案、信息變更、補發或換發證書等業務,開展日常工作。
四是及時總結報告。通知要求各市財政局根據2017年代理記賬機構備案情況,全面總結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代理記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形成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發展報告,并及時報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