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財政局著眼于全市經濟發展大環境,把對經濟發展和循環過程中的引導和調節貫穿于財政工作全過程,促進全市經濟步入良性循環軌道。
一是加大財源建設,反哺實體經濟。加快產業政策兌現。2016年,統籌安排資金8.38億元,重點支持我市工業倍增計劃、服務業、文旅產業和港口經濟等發展,惠及企業1600戶。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1+7”金融政策,推進“4321”政銀擔合作機制,支持國有擔保公司做大做強。運用政策貸、“政采貸”、還貸周轉金、創業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幫助解決企業融資難題。
二是推進減稅降費,優化發展環境。建立涉企收費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免征、取消2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減少涉企收費0.45億元。全面落實結構性減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全年減免稅款36.21億元。
三是調動社會資本,提高資金績效。加快PPP項目推廣實施,開展財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論證,選優PPP項目。我市鄭蒲港鐵路、中心城區水環境綜合治理2個項目入選財政部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強化資金績效評價,對40個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涉及項目資金總額13.89億元,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預算編制相掛鉤,節約財政資金0.37億元。
四是強化風險防控,維護政府信用。加強債務管理。出臺《關于加強地方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將債務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強債務風險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