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抓好昆明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全市年度地方財政收支目標計劃的落實,準確、及時、全面掌握昆明市財政運行的基本情況,客觀分析財政運行情況,在全面分析總結現行財政收支分析工作的基礎上,昆明市財政局采取積極有力措施,建立了地方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工作的長效機制。
一是預報預警制度。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財政八項支出等主要財政收支指標運行實施預報預警。按季度(根據工作需要按月)提出主要財政收支指標目標數。各征收部門和縣區、開發區財政局對主要財政收支指標運行情況進行研判預報,于每月10日前報市財政局;對出現影響指標的重大問題及時預警并報市財政局。對運行情況差的指標以及指標運行排位靠后的部門和縣區、開發區進行預警。
二是定期通報制度。通過日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等方式通報全市、各個征收部門和縣區、開發區主要財政收支指標運行情況。報送工作遵循及時性、準確性、規范性原則。每月5日前,各征收部門向市財政局報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累計完成數、當月完成數、增幅等數據。
三是調研會商制度。加強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跟蹤服務和縣區、開發區的調研分析;通過昆明市財政運行情況分析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財稅庫關聯席會議、調研分析會議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各個征收部門和縣區、開發區財政局會商,研究分析財政運行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加強與人行的聯系溝通,主動掌握收入入庫、調整、退庫以及庫款情況,提高收支調控的前瞻性和主動性。
四是綜合分析制度。按月度、季度、年度召開全市財政運行情況分析會,對財政收支主要指標運行的基本情況、主要特點、存在問題等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應對的政策措施。認真撰寫分析材料,每月10日前,各縣區、開發區完成并向市財政局報送財政收支分析材料;各征收部門完成并向市財政局報送分稅種、分級次、分行業及重點稅源企業的收入分析材料;每月15日前,市財政局完成全市財政運行情況分析材料。
通過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做細、做實財政運行分析,建立健全預報預警、定期通報、調研會商、綜合分析四個制度,提高了財政收支組織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及時發現、解決財政收支組織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強財政收入征收管理,促進民生政策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