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網站近日公布了關于對遼寧弘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1]8號。經查,發現遼寧弘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僑生物”,838051)存在以下問題:公司2018年度虛增收入646萬元,虛增原材料采購535.74萬元,虛增固定資產185.61萬元,虛列廣告費支出63萬元;2019年度虛增收入1150萬元,虛增原材料采購36.57萬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二十條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1號)第二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六十二條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1號)第八十三條的規定,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弘僑生物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網站還公布了關于對王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7號。王弘于2016年至今擔任弘僑生物董事長和總經理,對弘僑生物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六十二條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1號)第八十三條的規定,遼寧證監局決定對王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弘僑生物成立于2009年9月15日,注冊資本2450萬元。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新三板掛牌上市,股票代碼838051,主辦券商為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弘僑生物2020年半年報顯示,公司控股股東為王弘、雷嘯天;實際控制人為王弘,一致行動人為雷嘯天,二人直接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57.77%。王弘,女,1971年9月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2016年1月至今,擔任股份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