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網站近日公布的股轉系統融一監函(〔2021〕4號)顯示,經查明,舜大能源及相關主體存在以下違規事實:舜大能源于2021年1月15日召開董事會,2月4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對外出售子公司揚州艷陽天新能源有限公司60%股權并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議案,并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等文件。公司于1月29日完成了重組標的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在完備性審查通過及召開股東大會前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違規。舜大能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1.4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
時任董事長李進、時任董事會秘書賈成寧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1.4條的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6.1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第十六條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細則》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做出如下決定:對舜大能源、李進、賈成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據天眼查APP顯示,江蘇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在江蘇省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太陽能光伏電站設計、建設,光伏建筑一體化的設計等。李進為第一大股東,持股64.70%。
2017年12月25日,舜大能源在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開轉讓,主辦券商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