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2日訊 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網站今日公布了關于對深圳前海中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中易資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前海中易資產在私募基金產品管理過程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關聯交易等重大信息的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前海中易資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資料顯示,前海中易資產于2015年12月15日成立,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公司大股東為深圳市瀚柏金時發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郭祖仁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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