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官網3月19日消息,為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配套制度,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決定》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前期,銀保監會發文取消了合資壽險公司的外資比例限制,此次修改刪除了《實施細則》中有關外資股比的限制性規定,主要是鞏固對外開放成果,保持制度的一致性。
該負責人介紹,《條例》和《實施細則》是外資保險公司監管的基本制度依據,對于推動保險業對外開放,加強和完善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條例》于2001年公布,規定外資保險公司的外方股東僅有外國保險公司。2019年5月,銀保監會進一步提出保險業對外開放舉措,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和境外金融機構成為外資保險公司股東,外資保險公司的投資主體更加多元化。
2019年10月,國務院發布修改《條例》的決定,規定“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可以在中國境內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境外金融機構可以入股外資保險公司”,并授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為落實《條例》規定,明確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和境外金融機構準入條件,亟需對《實施細則》進行修改。
此外,2019年12月6日,銀保監會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明確取消合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時點的通知》,取消了合資壽險公司的外資比例限制,也需要對《實施細則》相關條款進行修改,以保持制度體系的一致性。